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高新技术产业化第十一条有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可以申请国家和省相应专项资金支持。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