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害妇女人身、生命健康、婚姻家庭权利,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精神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