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人身权利第三十三条已修改被遗弃女婴和女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当地民政部门安置。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