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采取保障措施,加快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

石屏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

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