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发展和保护第十三条有效从事石屏豆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成立石屏豆制品协会等行业组织,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能力。自治州人民政府和石屏县人民政府应当对依法成立的石屏豆制品协会等行业组织给予扶持。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