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石屏豆制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原产地域产品质量和品牌特色,促进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