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贵州省体育条例
/
第二章 社会体育
第十六条
已修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各自特点,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五条
回到全文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