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的动力机械、作业机械、运输机械。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