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