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电企业执行国家供电营业许可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供电营业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