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大理风景名胜区实行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加速建设、科学管理、永续利用的方针。坚持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和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