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热资源管理条例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地热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蕴藏在地壳内或溢出地表的流温在25°C以上的地下热水、热汽水和温泉。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