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以下统称公路路产),控制公路两侧建设,促进公路事业发展所进行的行政管理。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