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第五章 纠纷解决保障措施第六十六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调解员职业道德准则、等级评定办法,明确评定条件、评定程序、报酬补贴、考核奖惩等,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员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