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第三章 纠纷解决程序衔接第四十五条有效经行政机关、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行政机关、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人民法院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调解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