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经行政机关、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行政机关、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人民法院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调解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