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已废止对检举、揭发和控告违反预算法律、法规行为的公民和组织进行打击报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