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第四章 沙化土地治理与利用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已经沙化的耕地,应当根据土地沙化程度,推广免耕技术、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等生态治理措施。沙化耕地的具体范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林业、国土资源、农牧、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确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