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擅自经营农村公益性公墓或者骨灰存放场所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