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林业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