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自治县对森林采伐实行全额管理,限额采伐,确定年度采伐指标。木材运输证应随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采伐指标一次到位。

中幼林或以促进林木生长为目的的抚育间伐材,按上级下达的专项指标采伐。

自治县对采伐的林木收取森林资源补偿费。

地方法规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