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委托给他人的,由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处以委托合同价款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2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