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拥军优属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拥军优属工作,增强全民国防意识;促进国防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