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省、市、县三级实行主要农作物种子贮备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当地自然灾害发生规律,确定用于救灾备荒种子的品种和数量并足额贮备,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种子贮备给予补贴。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