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以及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花生等农作物。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