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五章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第三十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条例,查处种子违法案件,可以进行现场检查。对涉及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