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五章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第三十六条已废止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对种子质量负责,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