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六章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第四十条已修改发挥自贸试验区在带动京津冀以及北方地区科技创新、引领地区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与北京市、河北省建立协同创新服务平台,促进创新资源和创新成果开放共享。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4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