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第六章 抗震加固第四十条已修改抗震加固工程应当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证质量和安全。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