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第四章 抗震设计与施工第二十条已修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文件中应当包含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防标准、等级等内容。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