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质资格管理与服务第九条已修改本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需要出省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免费办理相关证明。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需要进入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免费备案和公布信息。境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本省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