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继承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