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非住宅租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二)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遵守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依法拆改、扩建房屋;

(四)遵守国家公共安全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

(五)缴纳有关税费。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