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五章 档案信息管理第四十条已修改地下管线信息的存储、处理、传递、使用、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