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县乡公路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自治县境内的公路养护实行分级管理。县道由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养护;乡(镇)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和养护;村道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养护;专用公路由使用单位管理和养护。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村实际,制定村道的管理办法。地方法规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