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区应重点建设一批工业试验基地、农业示范基地、医药试验基地等中间试验基地。各地、市、县应建立与本地区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中间试验基地或试验、示范基地。鼓励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独立或联合建立中间试验基地、技术开发中心或试验、示范基地。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