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已修改娱乐场所和其他经营服务场所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毒品预防教育培训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