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措施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同级财力状况和戒毒工作需要,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建设,所需资金列入同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统筹解决。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