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三章 毒品管制第二十六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禁止违反国家规定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或者使用证明;不得利用互联网销售毒品或者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