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有效科协、学会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将其从事科协、学会工作的实绩视为本职工作业绩,其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应当与同级同类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