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修改

企业应当将清洁生产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明确清洁生产目标和责任,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依法实施清洁生产。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