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清洁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支持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向社会提供有关清洁生产方法和技术、再生资源供求以及清洁生产政策等信息和服务。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