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第五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机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并可以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增强对市场价格的调控能力。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