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第十二条有效企业集体合同应当自签字之日起七日内,由企业报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并送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