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与服务第十条有效武鸣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支持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机构在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