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四条已修改市区的城市建成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具体范围每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由公安部门公布。市辖县(市)的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由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