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对投资规模小、技术要求低的地块平整、沟渠涵闸、防护林网等工程,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项目所在地村民直接实施。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