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第二十三条已修改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者生产优质农产品,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质量安全标志。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