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条例/第四章 金融人才第三十八条有效支持金融机构、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