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采取应急供水、限水措施可能影响其他行政区域供用水的,由各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协商一致后实施,并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依照前款规定协商不一致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协调解决。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