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预防和抗御干旱,保障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